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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县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座谈发言
更新时间: 2010-7-14   来源:   点击数: 1249

关于随县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座谈发言

随县审计局  张朝阳

2010714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县发展和改革局所作的《关于随县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我认为作得很好。既全面地总结了我县可喜可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明显成绩,又客观地分析了下半年我县应特别关注的六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理性地提出了下半年的八个工作重点。有理论,有数据,既从宏观层面上分析了全国的大形势,又从微观的角度将我县的情况切入到整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是一篇分量很重、价值很高的报告。随县发改局为随县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功不可没。随县今后如何发展,县发改局的工作举足轻重。

下面我就发展改革和审计的一些具体工作,谈一些具体的想法和建议。

一、发展改革和审计部门的一些职能职责定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整合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资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的审批或转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督办和稽查,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关系,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对国家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而国家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最重要的是两个部门,一个是财政部门,它是受国务院委托,对整个资金进行分配的。一个是发改部门,基本建设投入这一块财政资金加上国债资金,全是它进行分配的。所以说这两个部门永远是审计监督的第一对象。看管好国家财产是审计工作的天职。

依法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最高原则,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职能是国家审计的最高目标。

1994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已于20062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1051日起实施。

随县审计局成立近一年来,与县发改局有着良好的配合和互动关系。去年10月,审计局牵头召开了国家投资工程项目调查统计座谈会,县发改局给予了积极支持。

今年31日至415日,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扩大内需及政府债务等五项内容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县发改局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及有价值的报告,使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因为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县审计工作虽然起了步,但步子不大。虽然我局积极汇报已成立了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4人,但专业人才尚未到岗到位。县政府于201077日又印发了《随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随县政发〔201018号),但方方面面需要审计的项目很多,我局还不能快速有效地组织进行,只能按每年年初的项目计划逐一落实。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有关情况及建议

因为我局的工作是按政府年初下达的计划进行的,所以对2010年上半年我县各个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未进行,主要做法还是 “事后审计”。但今年上半年,我局配合省审计组对我县2009年底前的国家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

截止200912,中央新增扩大内需共安排随县18个项目,总投资98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金额5910万元,省计划配套1715万元,县财政计划配套1649万元,企业单位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597万元。

截止20102月底,随县财政收到中央资金5910万元,已拨付3558万元,应拨未拨2352万元,占中央资金39.8%;收到省级财政配套资金816万元,已拨付66万元,应拨未拨750万元,占省级配套资金91.9%;县级计划配套资金1649万元,实际未拨付。

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

1、中央、省级投资资金拨付不及时

截止审计时止,随县财政局收到中央扩大内需资金591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816万元,实际拨到单位或项目工程中央资金3558万元和省级资金66万元,分别占中央和省级拨入资金的60.2%8.1%,部分项目的中央和省级投入资金拨付不及时。审计抽查4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拨付不到位,其中三里岗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已完工,应拨未拨中央投资资金10万元,青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应拨未拨中央投资资金715.58万元。

2、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2009年,随县扩大内需项目批复,县财政计划配套1649万元,企业单位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597万元,审计时止,企业自筹资金到位134万元,尚有2112万元配套资金根本无法落实。我们对4个项目进行了抽查,其中:青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县级计划配套资金488万元,殷店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计划自筹资金15万元,实际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均不到位。

3、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2.48万元

抽查4个项目中,2个项目挤占挪用中央新增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招待费等其他费用2.48万元。一是三里岗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将中央投资资金支付随县建设局相关费用2万元;二是殷店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招待费用4872元。

4、项目建设审批手批不全、管理不到位

抽查4个项目中,均存在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不全、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青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未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规划许可手续,违规占地13.2亩;二是殷店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安居镇文化站建设项目未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三是安居镇文化站建设项目在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内容不包括加盖第四层活动板房,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一栋三层老房子上面加盖了第四层活动板房,截止审计之日,工程已完工,随县文体局已验收,未出具验收报告。

5、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支付情况较为普遍

抽查4个项目中,存在公款私存、大额提取现金、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资金管理不规范和违规集资高额支付利息等违规问题。一是违规集资及高额支付利息。20074月,青林水库向本单位职工及社会人员集资36.3万元,约定按年利率18%计息,三年共需支付利息19.6万元,审计时止,已还本金15.3万元,并承诺2010年底付清本金及利息;2006年、2009年青林水库管理处分别向王金刚、汪纯洲二人借款1.5万元和5万元,分别以10%11%的年利率支付利息,已偿还本金6.5万元和支付利息1.41万元。二是公款私存。青林水库项目部从项目资金专户中提取大量现金,分别存入李大财、陈纯江个人存折,2个存折累计存款金额103.5万元,用于日常开支及偿还工程前期借款72.4万元,审计时止,2个存折余额31.1万元。三是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三里岗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以现金形式,支付工程款4万元;安居镇文化站建设项目,大额现金及白条支付工程款近10万元;青林水库项目部以现金形式支付购电脑、摄像机等费用5.9万元。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青林水库除险加固专项经费和水库经费由一个出纳管理资金,经费有混存混用的现象,并且支出单据入账不及时,有的单据长达半年之久才入账。

6、其他情况

201041日,青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将2007年水库前期设计费25.5万元(发票为复印件)在中央专项投资资金中列支,当日,项目部以转账形式将25.5万元支付给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

经审计调查,一是青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费已于2008年在曾都区水利局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待摊费用中报销;二是201041日,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又将25.5万元转入青林水库出纳员李大财个人存折。鉴于以上青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重复报销、套取资金、公款私存等情况,随州市纪委已介入调查,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调离处理。

7地方政府债券审计调查情况

20093月,省发改委下发通知,为随县洪山镇、尚市镇、新街镇、长岗镇4个卫生院建设发放200万元债券资金,各50万元。

吴山镇卫生院已完成投资近40万元,但该院在旧房子上加层,没有加层安全论证报告,存在安全隐患。

尚市、新街、长岗三镇卫生院基本上没有行动。

审计组进点调查时,财政已拨出资金130万元,尚有70万元余在财政局账上。

此项债券建设资金存在较为明显的工程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国家项目资金来之不易,发改部门及相关领导花费了大量心血和汗水,理应管好用好,严防浪费,严防国家资金被中饱私囊,严防施工方虚列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根据以上个案情况,我局建议发改局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在关注宏观管理的前提下,也应倾斜一些微观(过程和细节)的管理。密切关注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既关注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关注项目的中期和后期工作。据我们已审和正在审计的项目看,甲、乙双方联合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不在少数,偷工减料,联合做假账对付审计的现象累见不鲜。国家资金没有发挥到应有效益。

同时建议,县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招投标、国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政府〔201018号文件要求及外县市的作法,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实施相关的审计监督工作。在制定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立项、计划、招标投标、资金的筹措及拨付等文件资料时,应当同时抄送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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