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近期将出台关于2012年春训工作和2012年年度考核两份文件,现向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反馈信息发送至胡京。
随县审计局关于2012年春季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科室,经济责任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为了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审计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素养,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审计事业科学健康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春季培训工作,现将相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审计规章制度;通过一个星期的培训实现交流审计技能,严格审计程序,锻炼审计队伍,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确保培训结束后全体干部的精神面貌有较大改观,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实施审计的手段和技巧有较大改进,投身审计工作、热爱审计事业的热情有较大增强。
二、学习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理解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开展审计业务知识专题讲座;三是讨论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四是各审计小组互相检查审计项目档案。春训时间安排为一个星期(五个工作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在一个星期内春训完毕,如遇特殊情况,就在两至三个星期内完成。春训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董顺武同志负责。
三、学习安排
星期一:开班仪式和学习理论时间。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龚成新同志举行开班仪式,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加自成同志宣读春季培训工作的相关文件;选学《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相关内容,边学边讨论交流。
星期二、星期三:经验交流和工作点评。各科室科长结合2011年审计工作总结心得体会(举例讲解相关审计项目),并对2012年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主管领导对每位同志的发言进行点评。
各审计组长按以下顺序发言:(星期二上午)李洪义同志、余祯金同志;(星期二下午)舒艳同志、王先美同志;(星期三上午)江政同志、吴娟同志、(星期三下午)周伟同志、辛文同志。
星期四:各审计小组互相检查审计项目档案。上午六个审计小组采用随机抽签形式,相互检查审计项目档案,各小组由专人进行记录;下午由小组负责人发言,点评项目质量及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相互帮助完善档案。
星期五:聘请上级领导讲课和学习总结。上午聘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讲课,重点讲述计算机审计技术和现行纪检监察适用知识;下午检查学习笔记,检验学习成果;每人用60分钟时间在内网上写一篇春训体会,经评审组考核打分并在内网上公布成绩;党组书记、局长张朝阳同志作全面总结。
四、有关要求
全局所有干部要把参加春季培训工作看作全年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春训期间任何人不能随意缺课,上课时要认真记笔记,发言时要事先准备提纲,讨论问题要先冷静思考后再依序发言,对别人提出的观点和方法持不同意见的要等别人发言完毕后提出自己的见解,杜绝在课堂上无理取闹、相互抬杠;春训成绩作为年度个人评先表模的依据之一,春训不及格,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
随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随县审计局2012年度审计工作量化考核任务分解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经济责任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为贯彻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审计厅对2012年审计工作量化考核的有关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202年全县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大力加强我局审计调研、信息宣传、计划完成、质量管理、统计分析、队伍建设、审计信息化及审计成果推广使用工作,努力实现我局整体工作“创先争优”的工作目标。现将2012年度审计工作量化考核任务对科室、局、中心分解方案公布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任务
1.完成省厅、市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情况(基础分8分+加减分)。按规定提交审计报告得基础分8分,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告的按相应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凡派人参加了省厅、市局统一组织“上审下”、“交叉审”项目的,每人(次)加1分。
2.完成自定审计项目情况(基础分8分+加减分)。完成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得基础分8分,未完成按比例相应扣分,扣完为止。每个项目进行到征求意见环节(征求意见报告已发出),可加一半分数,超计划完成项目每超一项加0.5分(专指各审计组之间项目增减)。
3.上级领导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批示采用审计情况(基础分6分+加减分)。全年各科室、局、中心被批示采用情况1篇(次)得基础分6分,超过1篇(次)加0.5分。此项专指审计情况专报。
4.移送案件线索情况(加分制)。每移送一件案件线索加1分,移送案件线索后有关部门立案的另加2分,有关部门据此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另加1分,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加2分。
5.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基础分15分+加减分)。由上级审计机关根据《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对被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得分以检查组的综合得分为基础分,被抽查项目找出一项问题的扣0.3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审计项目质量考核计零分:审计项目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裁决,审计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审计项目发生行政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的。
6.优秀审计项目情况(加分制)。获省级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被推荐到审计署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获优秀和表彰等次的另加2分。获市级优秀项目等级的加1分。对完成项目的个人按局定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兑现奖励。
7.审计调研情况(基础分6分+加减分)。2012年审计调研课题可以按照省厅、市局划定的范围确定,也可以自定课题。各科室、局、中心和45周岁以下的审计人员于10月底前完成一篇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的计6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照比例扣分,被市级以上采用的调研成果(调研文章),每篇加1分,每组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所有用稿按局定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撰稿人兑现奖励。
8.审计信息完成情况(基础分15分+加减分)。实现目标:县级载体每科室(局、中心)全年用稿3篇以上,市级载体每科室(局、中心)全年用稿2篇以上,省级及以上载体每科室(局、中心)全年用稿1篇以上的得基础分15分,超额完成的按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每篇加2分、1分、0.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比例扣分。信息加分最高10分,按局定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撰稿人兑现奖励。
9.审计统计工作情况(基础分4分+加减分)。按照《湖北省审计统计考评办法》得满分的得基础分,未得满分的每低5分扣0.5分。各科室、局、中心的审计统计工作由内部指定专人负责,全局的审计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10.审计信息化(基础分20分+加减分)。⑴ 审计业务数字化基础分10分。其中:在OA中及时收发公文入库,得基础分3分,未收发不得分,收发不及时,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所有行政公文、业务公文在OA中起草,得基础分2分,否则不得分;所有审计项目在OA中建立,并上传现场审计资料,得基础分5分,项目建立不完整不得分。⑵ 计算机审计基础分10分。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将计算机审计方法报省厅、市局,经初评和审批后报送审计署、省厅评选,报1个得基础分3分,未报不得分,每多报3个加1分,入选审计署方法库,每个加1分;在规定时间内将AO应用实例报省厅、市局,经初评和审批后报送审计署、省厅评选,报1篇得基础分3分,未报不得分,被审计署、省厅评为优秀奖每篇加2分、应用奖每篇加1分、鼓励奖每篇加0.5分;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案例经省厅和市局初评和审批后报送审计署、省厅评选,并被评为优秀典型案例的每篇加2分;运用《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每个单位加2分。凡因硬件设备问题造成内网使用困难,各审计组可酌情少扣分,另扣除办公室(综合科)基础分5分;凡因内网维护或操作不当造成内网不能使用,各审计组不扣分,扣除办公室基础分20分。对完成项目的个人按局定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兑现奖励。
11.审计干部培训情况(基础分5分+加减分)。按照要求参加审计署、省厅、市局培训活动并完成培训任务的,得基础分。未按要求参加审计署、省厅和市局培训活动及完成培训任务的每人次扣1分。
12、机关文明建设情况(基础分6分+加减分)。制定文明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得基础分。获全国文明单位或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加4分,省级文明单位的加3分,市级文明单位的加2分,县级文明单位的加1分。
1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础分4分+加减分)。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规定,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得基础分。出现违纪违规情况被通报批评或被曝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
14.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基础分3分+加减分)。能经常性的向省厅、市局上报内部审计情况、信息、工作总结得1分,被省厅、市局采用1篇得3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有关内审的信息、理论文章被市级以上(省委、省政府、审计署、中国内协、市审计局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1分,最高奖励3分。
15.审计工作创新情况(加分制)。积极探索审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有总结的创新材料被市局以上批示采用的加分。其中,被审计署以文件形式向全国转发的加3分,被批示采用的加2分;被省厅以文件形式向全省转发或被批示采用的加2分,被市局批示采用的加1分。所有用稿按局定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撰稿人兑现奖励。
16.获得荣誉情况(加分制)。获得县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0.5分,市级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1分,获得省级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2分,获得省部级荣誉的奖励3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奖励5分。数个组联合获得荣誉的,按参加人数比例分享该项荣誉得分。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按局定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个人兑现奖励。
17.推广工作经验情况(加分制)。工作经验在全省审计工作会或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书面交流或典型交流的奖励2分,在全国审计工作会或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的奖励3分。所有用稿按局定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撰稿人兑现奖励。
18.审计理论研究情况(加分制)。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论文、调研报告评选,获得三等奖的奖励0.5分,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分,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分;参加全国组织的论文、调研报告评选,获得三等奖的奖励2分,获得二等奖的奖励3分,获得一等奖的奖励4分。所有用稿按局定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撰稿人兑现奖励。
19.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情况(加分制)。审计成果和与此相关的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党政主要领导人批示的加1分,审计情况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加2分。所有用稿按局定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年终一次性对撰稿人兑现奖励。
20.统筹审计工作情况(加分制)。完成所属科室、局、中心主管线上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项加1分,完成局党组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每项加1分,不能完成或者没有很好完成以上工作任务的每项扣0.5分。
二、有关要求
1、考虑县审计局(经责局、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使用上的特殊情况,以上考核对象按现有人员分工和201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分配情况分为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投资科(行政事业科、金融外资科),农业资源与环保科,财政社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政府投资中心六个考核对象,位列第一位的科(室)科长和经责局长、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由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全局的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负责协调。
2、量化考核结果审定后,按照考核得分(科室、局、中心得分即为个人得分)在局审计网站通报,排名靠前的科室(局、中心)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通过一定形式向市局、县级党委、政府通报考核情况。各科室、局、中心2012年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结果与所在工作人员的年终奖惩挂勾,所占百分比例暂定为70%。其中办公室2012年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结果所占比例为40%,干部职工评议结果占比例为30%。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的直接依据。
3、由于局机关各科室、经责局、中心现有人员数量有较大差别,凡涉及3、4、6、7、8、10、15、16项考核指标的加分和扣分均按所在科室、经责局、中心人数的权数计算得分;对于考核项没有工作任务的,按基础分得分。
4、所有调研、信息、工作经验推广、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文章由多人共同撰稿的,按人平均计分,同一宣传稿件被不同载体分别采用的,累计计分。
5、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